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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%考績乙等門檻 南縣教師痛批
2008/01/10
【聯合報╱記者曾希文/台北報導】



為了評老師考績誰乙等,台南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張仁全說,台南縣的校內出現「綠色恐怖」,傳出有校方專拿資淺或簽調的老師開刀,還有用抽籤、分考績獎金等方式,來達到縣政府要求10%老師考績乙等門檻。


全教會與台南教師會昨天批評,台南縣長蘇煥智去年11月,私下發函給各縣立學校校長,限定上學年老師考績必須有10%乙等。張仁全說,他質疑縣政府因財政困難,想省下老師績效獎金,縣內目前約8000位老師,預估如此一來,縣政府可減少一千七百萬支出。


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,過去除非有很嚴重問題的老師才會考績被打乙等。但老師和一般公務員人員不同,不應受考績比例限制,否則會出現各種脅迫折衝的怪現象。張仁全說,教育部曾在民國91年表明教師考績不設限立場;甚至台南縣議會也曾在去年12月中決議,老師考績不能設限,希望縣府尊重議會決議。


吳忠泰痛罵,蘇煥智每年跨年辦理花燈、糖果節等嘉年華會從沒少過,卻阻擋老師考績,只要比率不到10%就退回,上學年已經結束五個多月,仍僵持不下。現在許多校長為了苦思該讓哪些老師乙等,備受壓力,傳出簽切結書,由考績甲等老師分「公德金」給乙等老師,安慰感謝為校犧牲。


張仁全透露,特別小學校,校長運作力量更明顯,不管是給乙等老師發獎金,還是要專任老師自願評乙等,換不用站導護等方式,或填問卷引導老師等,軟硬兼施,目的就是要努力擠出10%的乙等配額。中、大型學校校長更是想破頭,不知如何把考績送到縣政府。


吳忠泰說,如果老師受脅迫、不明不白被打乙等,可以申訴。但台南縣政府這種做法,是「只管設限不問是非」、「要求不實考核,而非落實考核」,扭曲教學現場。


目前教師會已經向教育部提起訴願,要台南縣政府提答辯書,也希望教育部人事處規定學年度結束後考核完成的期限,避免發生遲遲不核定考績的情況。


【記者劉金清/台南縣報導】台南縣長蘇煥智日前曾數度表示,縣政府早在前年就要求各校落實考核,但各校去年的教師考核卻是百分之九十九點幾都是甲等,根本未落實考核。


蘇煥智強調,不是為財政考量,才要求教師考績甲等90%,而是站在國家角度思考公平原則,因為公務員、員警都規定甲等75%,希望教師考績也能落實考核。


【2008/01/10 聯合報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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