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某高3同學回校自習,
早餐被人A走了,當事人說法是被丟掉,
但我認為這是竊盜行為,古語有云:不告而取為之賊。
事情是這樣的,在高三自習區外面有休息區,
學校是有規定此處不能飲食,但是大家都在這裡吃早餐,
很少有人出面制止,所以某某同學(我忘記你的名字了!勿介意!)就誤以為此處可以吃早餐,
因為大家都在此用餐,
這位某某同學將早餐臨時放置在此,
慘劇發生,有人拿走早餐,如果是拿去吃也就算了,
居然出現在旁邊的垃圾桶中,
有人說是被某某組長丟掉的。
評論時間:
1、如果落實管理,所有時段均不准在此飲食,則學校有理。但是有時又可以、有時又不行,似乎要看學校長官心情來決定可否飲食?這就是典型的兩套標準,學校裡這種事多不盛舉,建議這位同學報警處理,雖然早餐沒多少錢,但也是父母辛苦賺來的,就這樣丟掉太可惜了!
2、亂丟食物是暴譴天物的行為,學校應該教育學生珍惜資源。好歹你要丟掉之前可以問一聲吧!自習的同學就在隔壁,走10步路就到了,為何不問一下是誰的早餐,你有想過會不會是有人臨時不方便,所以暫放一下,上個廁所回來,早餐就進到垃圾桶了。這就是典型的帝王思想,組長一定是對的,學生一定是錯的。
3.就算你要丟食物,也請做好分類!明明是廚餘回收,卻丟到一般垃圾中,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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